互联网强国之路 中国之战略抉择

对人民日报“互联网‘强’国 我们还有多远”一文的回应

 

   前言

 

       近日,看到人民日报三位记者合写的一篇报道,题为“互联网‘强’国 我们还有多远(中国互联网创新观察①)——专访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胡启恒”,(王舒怀,徐丹,尹晓宇2010120715 版,以下简称强国文)。从题目看,这篇报道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那就是中国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互联网强国?这是一个非常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和迫切现实意义的课题。我们非常欢迎这个开头,也鼓励就这个问题深入探讨下去。

       这篇报道也引起我们的担心。那就是作为探索中国互联网强国之路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并没有描绘出清晰而正确的使中国成为“互联网强国”之路,其中的基本观点反而会起到误导作用,妨碍中国找到一条成为“互联网强国”的正确途径。我们担心,按照该文中所描绘的路线走下去,将会是“南辕北辙”,使中国丧失宝贵的战略机遇,离“互联网强国”愈来愈远。

       出于对国家和民族前途负责任的态度,在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两院院士大会讲话中提出的“积极营造诚信、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鼓励自主探索,保护知识产权,发扬学术民主,提倡学术争鸣,使一切创新想法得到尊重、一切创新举措得到支持、一切创新才能得到发挥、一切创新成果得到肯定”的精神鼓励下,我们在此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供所有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人进行更为全面的思考。我们的讨论完全是就事论事。

       我们认为,强国一文需要值得关注、引起讨论的有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互联网强国”到底有没有标准?或者说应该有什么目标?

       第二,仅仅搞一些“应用性创新”就能够成为“互联网强国”吗?  

第三,为什么中国工程技术人员不敢提互联网结构体系创新?互联网渐进改良能够给中国带来战略机遇吗?

第四,仅仅靠民营资本就能打造互联网强国吗?为什么中国工程技术人员用所谓的“互联网草根性”理由,防止中国政府参与或主导互联网技术革新?

       第五,中国互联网的技术路线之争说明了什么?

       我们的主张是:

       1,“互联网强国”虽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但是应该有明确的目标。没有标准我们可以自己定。不能无的放矢。

       2,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从国家战略需求出发对互联网强国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指标。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需要研究如何实现这些战略目标,而不是推三阻四,置之不理。

       3,仅仅关注“应用性创新”并不能够导致“互联网强国”。从目前情况和长远需求看,中国目标迫切需要的是新型互联网结构体系创新。唯有体系创新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互联网目前依附别人,受制于人的困难局面。

       4,所谓的“互联网渐变”理论是错误的,既不符合历史实情,也不符合技术现况,更不利于中国成为“互联网强国”。

       5,所谓的“互联网资本推动论”也是具有误导和欺骗性的观点,既不符合历史实情,也违反了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规律,更会导致中国政府丧失宝贵的战略机遇。

       6,中国要成为“互联网强国”必须要改变工程技术人员的思维方法和习惯,使他们不但要有科学和技术思维,更要有战略思维,包括战略前瞻意识和科学预见能力。

 

二,互联网强国策必须制订清晰的战略目标

 

       众所周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在引进互联网技术体系和社会应用方面有显著的成绩。最为人们引为自豪的是,中国互联网使用人数已经达到的全球第一。中国已经成为了“互联网大国”。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头脑清醒而且具有前瞻意识的观察家们也清楚地看到不足。从“强国”一文题目所表现的涵义来看,人们已经认识到,中国虽然是“互联网大国”,但还不是“互联网强国”。中国要实现从互联网的“大国”到“强国”的转变还有一段路要走,只是这段路有多长,该怎么走,还没有明确的结论。

       我们担心地看到,中国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中有一种错误的倾向,认为“互联网强国”不存在一个标准,也就是说不可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只能通过一点点的摸索,类似于“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是一步的方法前进。强国一文中就有这样的观点:“从互联网大国到互联网强国,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不存在某一条标准,过了某条线就成为“强”国了。这个过程是通过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繁荣,是通过一点点的技术进步实现的。应当说,我们正在一步步踏踏实实地往前走,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往上走。”(为了便于叙述,下面把这种不设目标,随意摸索的方法简称为摸石头理论)。

       这种“摸石头”理论并不是不可行,但是从效益上看,并不是最佳的选择。中国互联网强国之路,不应该再选择这样的崎岖不平而且充满陷阱的乡间小路。

       我们认为,要成为“互联网强国”,中国首先要做的是明确“互联网强国”的定义,也就是为“互联网强国”找到一个标准,或者说是设立一个明确的目标和一些比较清楚的指标。按照智慧学原理,当目标和指标明确了之后,才可以为大家指明方向。有了明确的方向后,大家才可能形成共识,才能够形成合力,共同向一个方向努力。有了明确的方向,才可以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保证大家的努力不会走弯路,不会白费力气。有了明确的方向,才制定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和运作等才能够开展。

       而比较起来,“摸石头”方法有很多缺陷,包括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无法告诉大家“互联网强国”是什么样子,会带来什么好处,也就无法调动大家投入“互联网强国”建设的积极性;“摸石头”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无法告诉大家什么时候可以实现“互联网强国”;“摸石头”还会导致一盘散沙,浪费资源,风险大,会出现无数人“落水”的危险;“摸石头”还很有可能导致迷失方向,走入歧途,全军覆没,彻底失败的巨大危险;如果没有竞争,而且有完全充裕的时间和资源来进行“摸石头游戏”,那倒还可以忍受,因为还毕竟存在经过无数次失败后找到一条“突围”之路的可能性。但是在面临国际竞争激烈,资源和时间都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最快地找到一条“强国”之路,这就是中国目前面临的真实环境。

       中国过去始终处在互联网技术落后的境地,通过多年的追赶,现在已经缩小了差距,正处在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刻,必须争分夺秒,不允许浪费时间和资源,也就绝不能采用“摸石头过河”、“无的放矢”等耗时长、效益差的路线,而应该谋定而后动,用战略家思维,高瞻远瞩,瞄准国家战略需求,提出明确的目标、方向、路线和策略。

       所以,目前中国迫切需要做的就是,不但要树立从“互联网大国”向“互联网强国”跨越的意识、勇气和信心,更要首先确定“互联网强国”的标准。没有现成的标准,中国可以自己定。这可以进行两个方面的思考,一个是互联网的客观情况,各国的互联网发展水平和目前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主流趋势,另一个方面中国自己对互联网的国家战略需求。结合这两个方面的考虑,就可以制定出成为“互联网强国”的具体指标。

 

三,互联网强国策必须实现从应用创新到体系创新的跨越

 

       如何实现从“互联网大国”向“互联网强国”的跨越?“强国”一文对此虽然也有一些正确主张,如认可了技术创新对互联网强国的重要性,但在创新突破的焦点和目标上并没有抓住问题的核心本质,有舍本逐末的问题。

       目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成为互联网强国的一个关键指标,这一点似乎颇有共识。创新和强国的关系可以从中国工业来参照。过去三十年,中国外贸快速发展,带来了中国加工工业的快速发展,中国成了制造大国。但为了长远可持续发展,中国提出了一个新的工业强国策,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形成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因此,中国要成为“互联网强国”就必须形成从技术引进到自主创新的转变,从互联网应用大国到互联网创新强国的转变。

       然而,互联网的创新应该集中在哪些方面、哪些领域呢?“强国”一文对于互联网创新概念的讨论始终局限在“应用”的范畴,给人的感觉是,中国只能在互联网应用层进行创新,而在这个领域内的创新多了就成为“互联网强国”了。

比如,“强国”一文对中国互联网过去创新成就时提出,“经历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都取得了巨大进步,涌现出一大批值得骄傲的企业,比如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以及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华为、中兴等等。”但据我们分析,实事求是地说,百度、腾讯、阿里巴巴,都是属于互联网内容服务商,华为和中兴是设备制造商,依据中国庞大的互联网用户,进行业务和市场的快速发展是很自然的现象。但在互联网技术创新方面还没有起到多少影响力。

“强国”一文也坦承了中国互联网在基础技术创新能力方面的不足。文中提到,“在基础技术方面我们也有很大提升。截至今年,在负责制订互联网标准的国际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中,以我国工程师为主制定的互联网标准已有17个。

然而,目前IETF所制订的互联网标准已经有5000多个,中国的17个在其中只占了0.0034%。这样的比例实在难以值得炫耀。在旧互联网体制下,主导权,主动权都不在中国手上,框架规则和协议规范都已经被人家完全掌握控制,中国的利益主张和创新空间都很有限,也就必然会出现这种175000的不对称比例现象。而按照那种“摸石头过河”的老牛拉破车的慢吞吞的发展和创新模式,中国不可能改变这种绝对的弱势地位,互联网强国希望也就无从实现。

更大的问题在于,在认识到基础技术创新差距之后,是积极努力地去改变呢,还是自甘堕落,主动放弃,不敢寻求基础技术创新方面的竞争和突破,而只在边缘和下游领域捞一点残羹剩饭呢?另我们担心的是,中国工程技术人员没有胆量去挑战和改变现有规则,而是逃跑躲避,甘心接受别人的安排。

从“强国”一文中我们看到:“当然,必须承认,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整体创新能力还不够,在对互联网的理解、利用程度和深度上仍与国际同行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和积极推动。。。互联网创新是应用性创新和技术性创新的统一。然而,那些原创性的互联网应用模式和技术,发源于中国的,还一个都没有。比如万维网,P2P(“点对点”技术),博客,SNS(社会性网络服务),微博……这些应用模式和技术的原型都来自国外。”

       这段文字很值得商榷。中国互联网创新能力的差距只是在“对互联网的理解、利用程度和深度上”吗?只需要在理解和利用方面努力和推动吗?难道只是“应用技术”来自国外吗?最重要的是,把这些问题解决了(充分利用了,应用技术发展了),中国就成为互联网强国了吗?互联网基础技术难道不是来自国外吗?中国不应该推动互联网核心基础的创新吗?

       了解互联网技术体系的人都应该知道,网络可以被分为四层或者七层,应用是属于最后面的一层。最为重要的创新技术是在物理层,其中的新地址格式将导致网络体系结构的改变,也就会对中下游技术层面的创新带来巨大的影响,如带来应用领域内的创新机会。而互联网的应用技术是依赖地层技术生存和发展的。所以,对互联网发展至关重要的,成为互联网强国的最关键因素是在互联网基础技术领域内进行创新。比如,在互联网底层技术新一代命名和寻知机制上进行创新,提出新型地址结构,就可以创造出一套新的网络地址空间,产生新的网络资源,这对于后续的新型网络技术如路由器技术,传输协议,网络结构,新型应用等都会创造新的创新空间。

       我们必须指出,旧互联网体系创新空间有限。中国要成为互联网强国,必须推动互联网体系创新。只有体系创新,才能够带动新型互联网底层和核心技术领域内的创新机会,才有可能使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发挥创新能力,才能使中国从互联网使用大国转变为互联网创新大国。所以,不将创新重点放在基础核心技术上,而强调应用创新,这就是舍本逐末的错误战略,会导致中国犯下战略方向性错误。

      

四,互联网强国策需要抓住全新框架新一代互联网战略机遇

 

       实现互联网体系创新首先要树立正确认识,要打破国外垄断势力设下的理论禁区和误导性观念,其代表之一就是所谓的互联网“渐进论”。这一论点在“强国”一文中有所体现。该文说:“互联网创新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它从来不是颠覆性的,而是一种渐进的创新。不是把原来的东西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基础上创造新东西,丰富和多样化互联网服务。

       这段话的实质意图是否定那种日益升高的中国应该搞互联网自主体系创新的呼声。所谓体系创新,就是指不受旧互联网体系规则的约束,采用全新框架的设计,重新建立一套全新的互联网规则(也就是“推倒重来”)。产生这一主张的依据是,已经或者将会产生一种颠覆性技术,也就是将会打破现有规则的新技术,从而导致网络架构出现革命性的变化,形成新一代全新框架的互联网。这也才是实现体系创新和跨越性发展的战略机遇。

       而“强国”一文中的“渐进论”试图否定这种出现“颠覆性”技术的可能。从而也就打消人们对于体系创新的“幻想”,将中国互联网创新的努力局限在一个不触动旧互联网根本框架,只限于应用和服务创新的“鸟笼”内。这种观点即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中国的国家战略利益。

       首先,所谓互联网的“渐进性特点”是一个老黄历。过去十多年来,互联网确实是采取了渐进改良的路线,其主要代表作就是第二代互联网IPV6(也就是下一代)。IPV6并没有触动互联网基本框架体系,而只是进行局部改良的技术路线。但是,近年来,IPV6的局限性已经十分明显,渐进改良路线已经证明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中国工程技术人员不应该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旧互联网的成绩和缺陷,还应该认清形势,掌握国际趋势,并且采用前瞻性思维,勇于开拓进取,不能固步自封。

关于颠覆性技术的问题,必须要说明,颠覆性技术并不意味着将过去的东西全部消灭掉,而是说将会开拓全新的技术理念和思路,将建议新的管理规则,将开辟新的领域和空间,将建立新的结构体系,将形成一套全新的应用系统等。这并不会让现有的体系消失,而是开辟另一套体系,然后在现有体系和新体系之间建立互联互通机制。这样就既创造了功能强大的新的互联网体系,又可以维持旧的互联网体系。另外,全新设计的新一代互联网研发工作也不会阻止那种对旧互联网技术进行渐进改良的工作。全新设计和渐进改良可以同时进行,互为补充。

现在世界主要大国和标准组织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的全新框架的新一代(第三代)未来互联网体系研究已经抛弃“渐进路线”,而改采全新框架设计的革命性路线,从而从根本上改变旧互联网的结构性缺陷。美国在2005-2006年间就设立了GENIFIND计划,在今年FIND计划更进入了第二阶段,开始进行全新框架互联网的结构体系设计工作。在欧洲和国际标准组织,第三代的未来互联网技术开发也已经全面展开。在中国,也有着以十进制网络为代表的全新框架新一代互联网核心技术。这表明,互联网颠覆性技术已经不再是假设,而是已经存在而且即将大量出现的现象。

       国际上这种进行全新框架设计互联网的主流趋势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宝贵的战略机遇。这是因为只有在全新框架设计原则下,中国才能有充分的机会来研发符合自己利益主张的新型互联网体系创新,才有可能占据新一代互联网发展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才能用体系创新带动科技创新和应用创新,才能彻底改变网络技术落后于人,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但是,体系创新又不符合IETF的利益,因为其需要保持对互联网技术的垄断地位,不希望见到新的计算机联网技术在其他地方发展起来。所以,IETF以维护现有互联网结构完整为理由,散布所谓的互联网只能渐进改良的观点。这种观点在美国和欧洲都发挥不了作用,那里的新一代互联网设计工作照样进行。可是,这种渐进观点在中国国内却大有市场,对中国的国家战略决策产生明显的误导和阻碍作用。

       对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工程技术人员应该站在国家战略层面思考问题,应该多考虑中国的国家战略利益和国家需求,而不应该站到国外垄断势力的立场,使中国丧失宝贵的战略机遇。当欧盟将科技经费的40%投入到信息科技,又将信息科技的40%投入到全新框架的新一代互联网研究,并力争要在新一代未来互联网研发上获取领导地位的时候,中国权威网络专家们却在致力于维护旧互联网的体系结构完整性,满足于一点点的改良。这种差距是令人十分担忧的。

 

五,互联网强国必须要满足国家战略需求

 

发展颠覆性技术,进行互联网体系创新,不仅仅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需要,也是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明确指示。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两院院士大会的讲话中,不但提出“积极研发和建设新一代互联网,”还提出了一些性能和目标要求,如要能够“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要“促进信息共享,保障信息安全。”针对信息安全,他还特别提出几个重要指标,包括要“维护信息和网络空间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捍卫国家主权,保障社会稳定”等。这些指示,是国家领导人站在国家战略层面提出的重大战略需求,也可以用来作为衡量评价未来中国互联网创新程度的几个重要指标。新一代互联网必须具备实现这些指标的能力。

中国互联网创新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所谓的核心技术是指那种结构性的,对整个互联网体系具有重大影响的,底层的关键技术。这些技术应该有利于中国实现让中国互联网安全平稳地运行,带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国家目标。对于信息网络设施和运行具有掌握权和独立自主的管理权是一个核心指标。要实现这些目标,不进行体系结构创新是不可能的。仅仅进行应用层面的创新也是不可能的。

中国互联网创新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安全性。旧互联网由于框架结构老旧,无法提高安全性能是导致全新框架设计新一代互联网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强国一文,我们看到的是,大谈所谓的应用创新和增加服务,却完全回避互联网安全问题。其实,如果安全问题不解决,互联网应用的越多越广泛,带来的安全威胁就越大。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最近指出,“国家信息化的建设,越来越依赖信息网络,但如果安全问题不能保证,意味着未来信息网络会是一个无序的网络,你对他依赖越多,实际上对社会的危害越大,所以这里特别提出要保证网络安全。”(中国广播网:业内人士:三网融合推进过程中需强化网络信息安全,2010-08-24

解决互联网安全问题的关键在于体系创新。一方面,通过体系创新,可以避免旧互联网体系的结构性安全缺陷,另一方面,体系创新可以建立并增强互联网的管理控制能力,从而通过确保互联网的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和国家的综合安全。在第六届数字新媒体高峰论坛上,北京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国务院三网融合专家组成员、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专家委员会委员李红滨表示,网络安全不仅仅是一根红线,更是制约三网融合发展的关键和底线。李红滨坦言,网络安全这条红线解决不了,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网融合。李红滨认为,当广播电视业务慢慢融入到互联网当中时,可能会使得原有的互联网安全问题进一步泛滥,广电网也将因此面临网络安全的挑战。三网融合给产业链提供了更大的机会,同时也刺激了网络进一步向宽带和泛在方向发展,这极大的增加了监管监控的难度。针对如何解决广电网络融合后的网络安全监管问题李红滨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表示解决这一问题主要还是要通过研究新的网络体系结构,开发支持三网融合的网络安全体系,以此来提升网络安全。(流媒体网:第六届数字新媒体高峰论坛,825

       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互联网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在思考中国互联网未来发展战略时不考虑信息和网络安全问题呢?可能的原因是,一些工程技术人员局限于自己的技术思维,认为安全是“政治”,不属于其思考的问题。但是,如果一个工程技术人员是站在对国家发展决策有关键影响力的地位上,就不能仅仅从狭隘的技术思维考虑问题,而应该具有战略思维,从国家全局的高度来看问题。

 

六,互联网强国需要国家战略意志和规划

 

       互联网体系创新是一个非常艰巨而且耗资巨大的工作,仅仅依靠任何一个民营企业都是无法完成的,即使是IETF这样的团体也无法直接承担原始初创全新框架互联网的工作。只能由政府依靠强大的财力和政策保障才能实现。这一点在美国和欧洲都得到证明。在美国,新一代的未来互联网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负责推动的。在欧洲,欧盟的第七框架计划已经投入或者承诺数十亿欧元的资金来支持新一代未来互联网,而且组织了十多次的新一代互联网论坛会议。

       但非常奇怪的是,中国网络研究学术和工程人员中,却一直存在着一个非常离谱的荒唐论调,即所谓互联网是“草根性”的,是靠“民间自发”进行创新的。在强国一文中,这种观点更发挥成“民营资本推动论”:“我们发现,互联网始终是一个由民营资本主力推动的行业,例如两家知名的中国互联网企业阿里巴巴和腾讯,一个起家于杭州,一个是起家于深圳,都是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直到今天,主要的明星企业也依然是民营企业。这在中国各行各业中是非常独特的现象。这就是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它需要政府继续创造健康、公平、宽松的环境,激发企业家们挥洒创意和激情,实现梦想。像李彦宏、马化腾、马云等都是有梦想、有抱负的人。他们都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传记式人物。”

       互联网的“草根性”理论、“自发性理论”和“民营资本推动”理论,本质都是一个,即告诉中国政府,互联网创新不是政府涉及的范围,政府不应该主导互联网创新,而应该放手不管,让草根们去折腾,让民营资本去冒险。也就是采取放羊政策,形成所谓的“宽松环境”。这种理论也是具有严重的错误,是片面的,误导性的。

       首先,所谓“互联网始终是一个由民营资本主力推动的行业”是根本违背历史事实的。互联网的最早创立是美国军方研制的,是为美国军事通讯而开发的,因此是由政府力量来推动的。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互联网扩展到美国大学领域,这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主导推动的。所谓的民营资本介入互联网发展是在1993年之后才发生。就拿中国来说,第一代互联网IPV4和第二代互联网IPV6在中国的实验和部署哪一个不是靠政府推动的?

       其次,所谓的中国民营资本在互联网的作用上,只是在别人栽下的大树上结了几朵漂亮的鲜花而已,还远远没有达到自己开发土地、自己撒下种子、自己将小苗培养成大树,然后为民族企业创造无限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那样的体系创新设计的程度。没有具有长远战略价值的底层核心技术,那些应用型的服务就如水面上的浮萍,缺少根基,大浪一来,就会被冲得七零八落。当年的VCD风行一时,但没有专利意识,也缺少长远技术创新规划,只满足于眼前的市场利益,但遇到人家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DVD出现后,就很快地烟消云散。

第三,旧互联网的原始技术体系是由政府(包括军方)研发的,全新框架设计的新一代互联网也只能由政府来主导推动,这是因为新一代互联网更复杂,牵涉面更广(不仅包括技术研究,还要处理法律、政治、经济、外交、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还要设计管辖权,国际竞争,国际规范,行政立法,政策协调,而庞大的原始性研发投入和高风险性更是任何一个民营企业无法承担。

第四,由于新一代互联网的政府主导性,这让中国研发新一代互联网工作具有了更大的优势,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全依赖民营资本来推动经济发展,而是政府具有良好的经济调控能力,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研发新一代互联网就是一个影响深远,价值巨大的大事,是值得国家和政府尽全力推动的大事。

第五,互联网创新民营资本推动论是一个不利于国家形成正确战略决策的有害观点。它错误地用民营企业在互联网应用创新方面的成就来掩盖互联网体系结构创新必须依靠政府推动这一客观要求,会使得政府错误地以为不需要出面来推动互联网自主创新,会导致中国没有一支力量来推动全新框架的互联网体系结构创新(民营资本没有实力和兴趣来推动结构创新,政府又置身事外),会使得中国坐失良机,会让中国在新一代互联网沿发国际竞争中成为局外人。最后,中国的民营企业也会继续以捡拾别人剩下的面包渣为生。

总而言之,为了真正促进中国互联网自主创新,中国就必须要抓住新一代互联网全新框架设计这一战略机遇,排除干扰,树立坚强的国家意志,制订出战略决策,彻底改变中国网络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国家安全无法保障的困难局面。

 

结论:互联网强国需要培养战略性人才

 

       我们的观点同“强国”一文有明显的分歧,导致这种分歧的原因在于,我们是从国家宏观战略的角度来看待互联网技术问题,而且对来自国外的技术舆论保持了一种清醒的分析批判态度。我们所观察的是古今中外和社会全方位的思考。作为国家战略重大战略性决策,工程技术人员绝不能就技术论技术,也不能回避推诿,而应该真正做到“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对于国家交给的任务,必须要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去完成。如果自己做不到,就请能者为之。(文:高相,201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