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业的本质与中国IPV6的产业地位
18世纪的工业革命与19世纪发明的内燃机及航天、航空系统如卫星、飞机均改变了世界,亦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能与上述东西相提并论的20世纪发明则非计算机及互联网莫属。
计算机的发明促进了信息科技的普及,令生活简单化,多元化的功能令已往不可能的事情变得可能。
但是,毕竟计算机只是一个装着集成路、电线及金属的盒子。只凭它去尝试拉近人与人的距离,就如同没有轮胎的汽车一样,只能原地不动。
那么,计算机的“轮胎”又是什么呢?答案是:“互联网”
互联网可以使信息传送高速化,人类的真实约国界被虚拟国界取代,联机作业更令跨国集团和个人可随时互通消息。
互联网普及化虽只开始20年,但随着人民对互联网的依赖日益加深,计算机及互联网成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互联网行业主要由美国带领发展,目前亦呈现出专门化、分工化及本地化的趋势。
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美国政府资助开发了“ARPANET”,一个旨在应对核武器攻击的、可迅速复原的备用通信网络。1983年,ARPANET和美国国防部通信局研制成功了用于异构网络的TCP/IP协议,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把该协议作为其BSD UNIX的一部分,使得该协议得以在社会上流行起来,从而诞生了真正的互联网。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利用ARPANET发展出来的TCP/IP 的通讯协议,在5个科研教育服务超级电脑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NSFnet广域网。由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鼓励和资助,很多大学、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甚至私营的研究机构纷纷把自己的局域网并入NSFnet中。那时,ARPANET 的军用部分已脱离母网,建立自己的网络——Milnet。但至今仍控制了70%的ipv4地址资源,到1990年, ARPANET本己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到了2000年美国为了控制全球语音通讯,又启用了ARPANET。如今,NSFnet已成为互联网的重要骨干网之一。互联网应用也从军事上部分转变为教育科研及民用甚至政府办公应用。
美国ICANN是管理全球互联网IP地址资源分配和进行域名管理的国际性机构,素来由美国商务部控制。在全球互联网发展早期,美国在基础网络建设和标准制定上发挥了领导者的作用,直接促进了互联网络的蓬勃发展。但由于美国掌握了在互联网核心技术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美国产生了一批围绕整个互联网产业环节的世界性公司,比如:联网终端用户的操作系统公司(微软)、联网的路由设备生产商(Cisio)、提供网络的应用服务设备的生产商(IBM、SUN等),这些生产商和ICANN一起牢牢把握和控制着互联网中的各个环节,一起共同控制着世界整个互联网的上游产业链。
本章将对互联网行业的上游、中游及下游的行业本质作出详细的分析,然后再以业界龙头为案例分析,来论证其正确性。之后,我们会根据这个研究,为国内互联网行业提供一些建议。
在探讨互联网本质之前,先让大家了解一下互联网产业的一些基础定义及现况概要,以便为后面的本质讨论做准备。然后,读者就会明白,产业本质如何影响互联网产业现在与今后的发展。
一、互联网的定义
互联网(INTERNET,又译因特网、网际网),即广域网、局域网及单机按照一定的通讯协议组成的国际计算机网络。互联网是指将两台以上的计算机联网,人们可以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朋友相互发送邮件、共同完成一项工作、共同娱乐。
1995年10月24日,“联合网络委员会”(FNC:The Federal Networking Council)通过了一项关于“互联网定义”的决议:“联合网络委员会认为,下述语言反映了对‘互联网’这个词的定义。
‘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
1.通过全球性的唯一的地址逻辑地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互联网协议’(IP)或今后其它协议基础之上的。
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互联网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它接替的协议或与‘互联网协议’(IP)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
3.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使用高水平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这当然是从技术的角度来定义互联网。这个定义至少揭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其次,互联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需要有“地址”;最后,这些主机必须按照共同的规则(协议)连接在一起。
互联网、因特网、万维网三者的关系是:互联网包含因特网、包含万维网。
凡是能彼此通信的设备组成的网络就叫互联网。所以,即使仅有两台机器,不论用何种技术使其彼此通信,也叫互联网。国际标准的互联网写法是internet,字母i一定要小写。
因特网是互联网的一种。因特网可不是仅有两台机器组成的互联网,它是由上千万台设备组成的互联网。因特网使用TCP/IP协议让不同的设备可以彼此通信。但使用TCP/IP协议的网络并不一定是因特网,一个局域网也可以使用TCP/IP协议。判断自己是否接入的是因特网,首先是看自己电脑是否安装了 TCP/IP协议,其次看是否拥有一个公网地址(所谓公网地址,就是所有私网地址以外的地址)。
因特网是基于TCP/IP协议实现的,TCP/IP协议由很多协议组成,不同类型的协议又被放在不同的层,其中,位于应用层的协议就有很多,比如FTP、SMTP、HTTP。只要应用层使用的是HTTP协议,就称为万维网(World Wide Web)。之所以在浏览器里输入http://www.baidu.com时,能看见百度网提供的网页,就是因为您的个人浏览器和万维网的服务器之间使用的是HTTP协议在交流。[1]
二、互联网的现状及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核心技术,TCP/IPv4自采纳以来虽然历经四版,但结构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这表明协议最初设计是灵活的、强有力的。尽管如此在迅猛发展的Internet面前,IPv4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32位地址空间开始显得不足,可用地址严重匮乏;庞大的路由表使网管越来越困难,也加重了路由器的工作负担;目前不能提供安全性也是其缺陷之一;缺乏服务质量,Qos保证机制,不适应为多媒体、实时信息传输等应用提供服务。这种态势迫使人们开发新的协议。
IPv6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协议。基本上是IPV4地址的扩展和安全的加固。它兼顾了IPv4的同时又实现了网络安全及多媒体数据的传输。根据最新动向,ISO/C6、ITU/SG-13、欧盟、韩国等提案下一代互联网应该摆脱现有架框。
二、全球互联网行业概要
目前互联网产业链:
互联网产业链涉及到互联网的基础基理论探索研究、法律政策制定及管理、网络规划、设计、信息安全体系、地址域名注册管理及代理、标准制订及推广、传输网络的管理及运营、计算机芯片设计及制造、软件制造及应用、运营商及用户。
目前互联网产业链分工如下:
基础理论探索研究由美国国防部提出需求并出钱由学者完成,并由美国军方出钱完成验证试验网络。
法律政策制定及管理
军用:美国国防部
民用:美国商务部
信息安全体系
网络密码算法制定:美国国家标准局、美国国家安全部
网络规划、设计、标准制定及推广:IETF
知识产权版权归属主要版权归IETF,按照著作权法,RFC文稿的版权自功归属于IETF,如引用IETF文稿或按照RFC协议构思申请的专利,则主要专利将与IETF共享。
网络资源空间、产权归属、分配、注册及管理
民用系统:美国商务部管并拥有产权,
代理架构:ARIN主要负责北美地区业务,RIPE主要负责欧洲地区业务,亚太地区的IP地址分配由APNIC管理,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
中国华为、中兴等路由器仿造及跟踪型中小型计算机硬件制造:
计算机硬件制造
IBM大中型计算机、戴尔中小型计算机、
中国联想、长城等采购美国CPU芯片、装上微软操作系统装配成中小型计算机中小型计算机
中国目前只能采用在.CN下做2级域名体糸下的政府办公网、教育网、电信运营网
三、互联网核心产业链探讨
但虚拟经济实际上是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互联网产业也是如此,有了上游产业,通过计算机的互联。就促进了计算机新的需求及应用,并形成了计算机产业的发展,而计算机制造产业是离不开真实的机器、厂房、网络系统、机房等,但通过虚拟的上游产业,如IP地址、域名、注册管理办法,将各个单独的计算机通过虚拟的IP地址、域名联网,并通过软件及编程语言(也是虚拟经济的一种体系)产业的链接,就形成了新的生产力创新体制。
3、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产业最大的优势在上游,即虚拟部分也即互联网基础理论、算法和知识产权部份,因此任何—个国家只要在互联网基础理论、算法取得突破并以此和实体经济相结合并以此获取标准、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即可获取最大优势。但我国至今在大规模推广的IPV6却是在他国的基础理论和知识产权建立的,丧失了主动权和上游产业优势。只有抓住互联网产业的上游产业本质,获取最大优势
四、中国IPV6/IPV4网络的产业地位
目前中国正在运行IPV4和正在建设的IPV6在法律上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管理下的网络体系,而我国只有2级法律上的管理权,域名和地址的分配权。因为所有的互联网上游产业资源均掌握在美国手里,而我国在使用这些资源,必须先要向美国的互联网核心资源管理机构(ICANN)申请,根据他们的意愿进行才能租借到相应的域名和地址互联网核心资源,而无法根据自身本国的实际发展情况申请到充足的域名和地址资源,尤其作为组网的核心(IP地址)更为突出。这些直接给我国现有互联网带来了一些重大隐患,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法律及技术管理体制:由于我国现有的互联网是从美国引进而来,所以现有的互联网的法律及技术管理体系属美国,在中国发生域名和IPV4/IPV6地址争议,法律的管辖地及审判权在美国,直接造成我国互联网在技术管理上受制与人的被动局面。
2、域名解析与信息交换:由有我国的.cn域名从美国租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是美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代理,而且现有互联网的域名根域名解析服务器均不在我国国内,因为所有网站的域名解析和信息交换均要由根域名解析服务器控制,这直接给我国互联网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例如由于海底光缆中断造成我国互联网整体瘫痪的事件多次发生,这些情况均反映了我国现有互联网如论从产业链还是技术层面的所处的地位。
3、网络路径管理:现有互联网的所有路径管理均有IP地址地址分配机构来控制,IPV4/IPV6地址分配机构分为三级:IANA,地区级的INTERNET注册机构(IR),本地级的IR。IANA是负责全球INTERNET上的IP地址进行编号分配的机构。按照地区级IR的需要,IANA将部分地址空间分配它们。地区级的IR:负责该地区的登记注册服务。目前全球共有三个地区级的IR:ARIN,RIPE,APNIC。ARIN主要负责北美地区业务,RIPE主要负责欧洲地区业务,亚太地区的IP地址分配由APNIC管理。而我国的代理分配地址机构为CNNIC,处于本地级的IR第三级地位。
4、标准目前IPV4/IPV6的标准均由IETF管理和批准,表面上很平和,允许各种专家提出各种标准方案,但实际上所有标准的审核权及管理权均由美国商务部管理。
5、经济地位:在互联网整个产业中,我们可以看出,该行业的经济地位是由该行业的核心技术控制权和知识的所有权所决定的,在以IPV4和IPV6为代表的互联网产业中,由于历史和其他的原因,我们没法改变或超越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受制与人、互联网产业经济地位受控于人的局面,只有掌握具有自有知识产业和核心技术的新一代互联网才能改变现有我国互联网尴尬的局面
从以上的事例说明中国正在建设的IPV6实际上是一个缺少核心上游产业的下一代网络,如果将互联网产业比作房地产,那么中国的互联网特别是IPV6,实际上是在一幢人家产权的大楼里租借了地址和域名空间,而且是一年一租,不许买断,目前在毛坯房里进行豪华装修,装修的器材如路由器、安全机制等均是从房产权利人指定的市场买来的,而且还得由房客自己掏钱修马路(越洋光缆)、接高压电线、自来水、煤气等公用设施(运营商的网络设施),并将所有的产权交给房东管理,接受所有的物业管理条款,然后那些中介和代理号称建造了世界第一的高楼,四处推销使用权,但实际上土地产权是人家的、大楼也是人家建的,我们不过租了一层毛坯楼,而且是一个規划和设计有严重缺陷的大楼,但中介(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和代理(中国互联网xx中心等)却号称大楼产权是中国的,保证安全,四处蒙人!
因此在这状况下我国建造的下一代网络只能是权宜之计,是一个昂贵和不安全的网络,而且是处在中下游产业,说的严重点中国政府在虚拟世界是一个没有自主产权的2房东。
五、自主创新,另辟途径,建立新的互联网理论基础建立新的互联网架构
由于种种原因互联网并非某一完美计划的结果,互联网的创始人也绝不会想到它能发展成目前的规模和影响。因此留下了极大的改进余地,特別是由于网络的商业用途,更促使大家意识到必须重新制订新的互联网规则。因此我国必须自主创新,另辟途径,建立新的互联网理论基础建立新的互联网架构,而获收最大收益,否则我国将永远处在互联网产业的中下游地位。
在此背景下,中国IPV9技术孕育而生,使得我国从此就能够有效地打破美国当今在国际互联网技术上和产业链上的垄断地位,并已使我国事实上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拥有和掌控网络域名和地址分配等核心技术和上游产业链稀有信息资源的国家,同时,在信息产业领域,我国运用这一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产权能与美国在相关领域进行全面合作与平衡。中国IPV9的问世,表明我国现已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核心技术、网络资源(IP地址和域名)所有权和关键设备,拥有互联网IP地址、域名、MAC地址的控制使用权,拥有路由、秘钥控制权及信息监控权,从而确立中国在新一代互联网领域的领先地位,彻底摆脱对国外互联网关键技术及核心设备的依赖,确保了我国具有了新一代互联网产业链上游地位,根本改变我国网络受制于人的局面,可以大大提升整个信息产业的大发展和改变目前世界互联网整个产业大格局。
参考资料:
1.http://www.aorb.org/88.html
2.互联网创业论坛http://www.cyease.com.cn/forum/forumdisplay.php?fid=70
3.智库博客http://liyzhu.blog.tom.com
4.http://hi.baidu.com/e000/blog/item/b1c811df8885a6136227982a.html
5.web2.0网址大全http://www.seoyouhua.net/seo/web2.0/
6.互联网新发现http://www.seoyouhua.net/seo/xinfaxian/
7.http://www.netvalley.com/intval.html
8.http://www.davesite.com/webstation/net-history.shtml
9.思洋互联网研究院http://www.itciya.com
10、http://baike.baidu.com/view/6825.htm
11、美国仍将独掌互联网管理权 欧盟最终未摊牌
http://tech.sina.com.cn/i/2005-11-17/0717767895.shtml